海都讯(记者黄晓燕通讯员郭瑞雯谢志强)来自泉州市人社局的消息,日前,泉州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持有电子培训券的劳动者不用事先垫付培训费用,即可参加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已发出“电子培训券”逾4万张。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人介绍,泉州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分通用券和定向券两种。劳动者自主领券的,需在10个工作日内使用并参与培训,
逾期将失效。参与培训的劳动者可获得相应补贴。其中,参与全线上培训的劳动者凭电子培训券免费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明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线上培训单位补贴。参与“线上+线下”培训的劳动者凭电子培训券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明的,线上培训可按每人每学时10元给予线上培训单位补贴,线下培训单位按既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扣除线上补贴部分后,享受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