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陈晋)近日,福州市商务局正式印发《“福州老字号”认定及保护管理办法》,对老字号的申报、认定、标识使用、保护与发展等作出明确规定。
“福州老字号”是指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
申请“福州老字号”时,企业必须在福州市内登记设立,且字号传承已满30年,并具有与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所有权或独占使用权,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传
统文化背景、地域特色、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等。
“福州老字号”品牌,优先推荐申报“福建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认定。此外,“福州老字号”实行动态管理,对因食品安全问题,一年内连续两次以上被监管部门处罚或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他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现其他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福州老字号”资质的,将移出名录,并收回标识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