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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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法治日报

今年“双11”,在商家们各种补贴券、广告、折扣的“狂轰滥炸”下,很多消费者一时冲动交了定金,之后却发现定金是不能退的。不少“双11剁手党”提出疑问,交了定金还有退款的“后悔药”吗?

除了交定金外,被商家所谓的优惠“套路”、看到有赠品或折价商品冲动下单、因购物集中包裹丢失等,都是“双11”期间消费者容易踩的“雷”。如果遇到这些烦心事儿,消费者该怎么办?有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定金不退可先付尾款再退货

湖南长沙的文先生把“购物车”塞得满满的,并付了定金。等到付尾款时,他退掉几件衣服,但店铺客服告诉他,支付的定金无法退还。“平时全款买东西都能退,为啥定金反而不能退?”文先生很不解。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法官陈泽春解释,定金不同于订金。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商家不退定金也是合法的。”陈泽春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看清提示是定金还是订金,订金可以要求退还。

那消费者交了定金后还能退款吗?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秀军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付定金后想退款,可先履行合同约定,支付完尾款后,保持商品完好,在电商平台上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

价格欺诈可请求三倍赔偿

“裙子之前是480元,‘双11’优惠后是499元。算上平台的各种凑单满减,才可能勉强和之前的价格持平。”北京市民王女士质疑,这难道不是价格欺诈吗?

“电商销售过程中涉嫌价格欺诈,引起消费者误导的标价方式主要有三类,一是虚构原价、虚构优惠折价;二是虚构优惠时段;三是结算价格高于活动页面标示价格。”陈泽春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遇到价格欺诈,消费者应保留截图等证据,如确定商家存在欺诈故意,可要求商家承担欺诈的民事责任。”民商法专家李显冬教授表示,平台应该履行监管责任,在遇到消费者相关投诉时应及时应对处理,核查相关数据并作出相应答复。

赠品伪劣商家应担责

今年“双11”,商家们纷纷推出“买赠活动”。有网友晒出自己的“双11”战利品:买面送锅、买两支护肤品送一堆小样、买一根发带送一箱小玩具。

有消费者称,是看到赠品才“动心”的,没想到赠品质量这么差,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

专家认为,赠品不属于无偿赠与。买赠活动中,赠品与销售的商品形成捆绑式销售,此赠与是附义务的赠与,赠品虽然表面上是消费者无偿获得的,但本质上仍然是商品,仍受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的约束,商家仍应对赠品的瑕疵承担责任。

李显冬特别提醒,如果赠品因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就涉及两层法律关系,一方面是对消费者人身权利的侵犯,另一方面是对买卖合同规范性的侵犯,应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

快件遗失可直接告卖家

记者发现,大促活动期间,快件丢失、投递延误、物流信息有误、虚假签收等是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问题。“快递程序的法律关系其实是商家与物流公司签订的合同,消费者作为收件人是独立第三方。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既可以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又可以向快递方提出。”李显冬说。

如果快递公司和商家“踢皮球”怎么办?专家建议:消费者直接告卖家。

根据民法典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在网络购物合同关系中,买家与商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商家与物流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因此,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起诉商家。商家承担损失后,可以另行依据运输合同向物流公司主张权利。”杜秀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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