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5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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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堂姐炒鱿鱼朋友圈辱骂泄愤

法官提醒,网络发表不当言论,当心构成名誉侵权

海都讯(记者董加固通讯员安法宣)对于很多人来说,在微信朋友圈随手上传一段文字、几张照片,发表观点,相互评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是,在自己的朋友圈真的就能“口无遮拦”吗?近日,安溪一对堂姐妹,

就因此走上了法庭。

安溪的张某华与张某妹系堂姐妹。堂妹张某妹曾受雇于堂姐经营的一家汽车修理厂,被解雇后,双方产生纠纷。张某妹心生不满,在朋友圈发布粗言野语辱骂堂姐,导致双方共同亲朋好友知

悉、评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张某华发现后,要求堂妹删除朋友圈内容,但张某妹置之不理。一气之下,张某华向安溪法院起诉,要求堂妹停止侵权,删掉发布的辱骂她的朋友圈内容并赔礼道歉。

安溪法院湖头法庭立案

受理了该案。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堂姐妹关系,为修复双方关系、妥善化解纠纷,组织双方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在承办法官耐心劝解、释法明理下,被告意识到自己一时冲动在朋友圈发布辱骂他人的信息,

不仅对原告是一种伤害,也是不懂法而导致的错误行为,表示其已经删除发布在微信朋友圈的不当言论,并当即编辑道歉信息发布在其朋友圈,就不当言论赔礼道歉,以求得原告原谅。

法官提醒,微信朋友圈

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言论也应当恪守法律红线、道德底线,如发布不当言论侵害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据民法典关于名誉权的相关规定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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