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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守护千年古城保护世遗泉州

11月26日,《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该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答记者问

N海都记者徐锡思林良标文/图

11月26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泉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出台背景、意义等。该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条例》颁布实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关于保存城市历史文脉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泉州进入后申遗时代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客观要求,要准确把握好“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和“怎么用”,认真推进执法、司法和普法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泉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广泛深入动员,围绕制度设计、保护规划、普法宣传、街区保护、危房改造、活化世遗、保护修缮等核心,联袂打出一套最硬核的组合拳,依法守护千年古城,为创建世界遗产典范城市、赓续城市文脉作出更大贡献。

保护规划 每五年要评估一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保护重点体现在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等三方面,同时明确保护范围是全域性的,特别强调保护对象是包括世界文化遗产的。同时,“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的22个遗产点都在名城保护范围内。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世界遗产保护,泉州市政府正在制定“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政府规章),施行一段时间后,拟在2023年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此,《条例》在第四条对保护世界遗产作了原则规定,为以后制定世界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预留空间。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环

城工委介绍,目前,泉州有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1条:泉州市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5条:中山路、西街、城南、晋江五店市、永春五里街历史文化街区。《条例》对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修改做了明确的规定。

《条例》还明确规定,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特殊规定。同时,要求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机制,每五年对保护情况进行一次评估,评估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采用“绣花”“织补”方式 实施有机更新

《条例》实施后,有关部门如何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

泉州市住建局介绍,将采用微改造的“绣花”“织补”方式,对历史文化

街区实施有机更新,并有序推进“四个一”工程:“开展一次普查”,即对古城范围内各个历史阶段的建筑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并加快信息数字化,导入全市

城乡风貌管控平台管理;“编制一套导则”,即研究制定历史文化街区提升导则、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历史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等;“改造一批街巷”,即

分步实施154条街巷市政管道微景观更新和风貌改善,提升古城人居环境;“培育一批工匠”,即评选一批传统建筑名匠,推进传统工艺的保护与传承。

古城私有危房改造要注意三点

古城区内私有危房翻建难,是居民的关注点。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条例》第二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泉州古城、丰州古城危房改造具体

办法分别由泉州市、南安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并公布。

改造需要注意三点:一是适用于除世界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以外的私有危房

翻建;二是私有危房申请改造是有条件的,有独立用地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可以按照程序申请改造;三是明确由泉州市、南安市政府组织

制定危房改造具体办法。其中,今年8月,泉州市政府印发的《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可以作为古城内居民翻建私有危房的依据。

实施“泉州方案”活态传承文化遗产

泉州市文旅局介绍,将实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市行动方案(2021-2025年)》,出台《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

护区促进办法》,推进全市21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性保护重点区域的建设提升,推进专业保护与活态保护有机

融合。

具体包括争取新增5项世界级、国家级非遗项目,新增30位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各县(市、区)

非遗综合展示馆覆盖,新增非遗传习所300个以上,每年全市举办各类非遗主题传播活动200场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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