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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产业园区

可建保障租赁房

海都讯(记者蔡嘉雯)日前,厦门市出台《厦门市产业园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凡属位于《厦门市产业空间布局指引(2021年本)》所划定的产业功能区的工业用地,都可以利用双控指标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新批、已批的工业用地。企业可以在不补缴土地价款,无需约定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的情况下,利用工业用地中土地面积占比15%、(计容)建筑面积占比30%的部分,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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