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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权益拓福被二次约谈

其收购浩沙健身后,设置各种门槛,让原浩沙会员无法到馆健身;经法院判决和消委会约谈劝谕后,拓福健身目前简化审核程序,允许原浩沙会员进场

福建拓福健身门店

N海都记者 陈晋

在接手16家浩沙门店后,由于双方发生矛盾,福建拓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拓福体育”)通过设置各种门槛,让原浩沙的会员无法到馆健身。近日,福州市消委会就此再次向其发出劝谕书并约谈,要求其有义务继续为浩沙会员提供健身服务。

门店贴出公告,拒绝为浩沙会员服务

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22日,拓福体育与浩沙健身签约,公开宣布收购浩沙健身在福州的16家分店100%资产及经营权,并通过媒体对外表明:原浩沙会员

的使用权益不变。

但仅过一年,双方产生矛盾。2020年8月23日,拓福体育向福建省浩沙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发出《浩沙健身部分资产、营业及债务转

让事项之框架合同》解除函。

2020年10月21日,拓福体育向仓山法院起诉,提出于2020年8月25日解除双方签订的上述合同等诉讼请求。

2020年10月27日,拓福体育在各个门店贴出“浩沙健身会员权益公告”,以与浩沙公司解除合同为由,2021年1月1日起不再为原浩沙会员提供无偿健身服务。

法院已判决,但拓福仍设置进店门槛

今年3月19日,福州市仓山法院经审理认定,拓福体育不具有合同解除权,驳回其诉讼请求。之

后,拓福体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今年9月10日,福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

虽然二审被驳回诉请,但拓福体育依然在门店设置“门槛”,要求原浩沙健

身的会员每次健身必须提供身份证、合同、健身手牌、缴款记录等材料才能进店。

消委会两次约谈拓福简化审核流程

记者从福州市消委会了解到,2020年12月22日,福州市消委会第一次约谈拓福体育,并发出《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劝谕书》,指出该公司停止服务之举属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今年11月中旬,福州市消委会就拓福体育对浩沙健身会员设置进场“门槛”一事,再次约谈了拓福体育,并再次发出劝谕书。

在劝谕书中,福州市消委会要求拓福体育应严格按照浩沙会员健身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并简化健身服务验证程序,不得在提供健身服务时加重消费者证明责任。

福州市消委会相关人

士表示,拓福体育要求原来浩沙健身的会员提供相关材料才能进店的做法,有故意设置障碍的嫌疑。“由于时间间隔较久,许多会员的合同、手环等出现遗失,既然原来的浩沙系统里面都有会员资料,就应简化验证手续。”该人士说,根据福州市中院的终审判决,拓福健身已实际接受浩沙健身16家门店,应积极做好浩沙会员的健身服务工作,而不是人为设置障碍,侵害消费者的正当合法权益。

福州市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拓福体育已简化审核流程,原浩沙的会员可以进场健身。记者试图联系拓福体育相关负责人,但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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