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hxdsbMA07MN0720220802C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私家车阻碍消防车出警 车主被扣3分罚款100元

海都讯(记者 曾炳光通讯员 叶晨瑜) 不礼让消防车,会怎么样?如果你也有开车上下班,下面这条新闻要看了。

7月28日19时20分,漳州长泰区积山农贸市场有小车着火。接到报警电话后,长泰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调派武安站两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处置。但在消防救援人员出警的途中,车牌号为闽ERD3××的小型车辆由于行驶速度较慢,在出警车辆前方堵塞时间长约1分钟。在消防车驾驶员远近光灯交替闪烁、鸣笛等方式的多次警示提醒下,该车辆仍然没有避让,致使出警车辆到达现场拖延。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闽ERD3××小型车辆的车主已构成妨碍特种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7月30日,长泰区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车车主作出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