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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养老服务”为名 非法集资上百万

海都讯(记者 唐明亮 通讯员 黄艾婧 张美莲) 一男子以“养老服务”“健康养老”“投资返利”等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118万余元人民币。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刘某林提起公诉。

2017年7月,被告人刘某林与同案人杜某华在北京注册成立某某普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刘某林系实际控制人。该公司以经营社区养老业务为噱头,宣称投资人交费成为会员后,就可享受养老养生服务。该公司通过制作宣传册、小视频等宣传手段吸引投资人到门店参观考察,还推出全国连锁加盟模式、“债权债务置换购买股权项目”等,吸引老年人交纳债权本金37%的钱款,购得与债权本金等额的公司股权,并承诺按月支付股权回购款。

2017年12月,刘某林发展莆田地区投资人吴某某在莆田市城厢区成立加盟公司、设立服务点,以投资成为会员、推荐人员有相应奖励及推出“债权债务置换购买股权项目”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截至2021年4月,该公司共向莆田地区投资人非法吸收资金1184600元。

经城厢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被告人刘某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刘某林退出赃款104.2337万元,返还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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