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董加固 通讯员 刘伟岗) 8月17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在安溪小型汽车考试场科目三候考室内,监考民警与考场工作人员对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进行酒精测试。
当测试到余某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显示该考生体内酒精含量超20mg/100ml。为慎重起见,监考民警林泉华又对该考生进行酒精检测,最终显示该考生体内酒精含量为26.4mg/100ml。
据了解,余某是在参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心存侥幸的他以为不会影响第二天的考试。但是,当看到测试结果,余某非常后悔。
民警告知余某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及带来的严重后果,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按照相关规定,余某被取消当天的科目三考试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