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涓 文/图
近日,福州市民郑女士在智慧海都平台上报料称,7月31日,她在鼓楼区嘉键大厦的“周六福”店内购买了一条价值10713元的足金项链,前几日她将项链带去其他黄金店回收时,被告知项链的重量价值远低于原价,这让她诧异不已。
市民:才12.52克,不应卖一万多元
郑女士告诉记者,8月13日,自己带着在“周六福”店内购买的足金项链,前往家附近的一家黄金饰品店内进行回收。黄金饰品店老板称,项链重量为12.52克,按照现在黄金400元左右的市场价,郑女士的项链只能按照4000元左右的价格进行回收,这让郑女士感到十分诧异,“重量才12.52克的项链,哪怕再加些工艺费,也不应该卖一万多元的价格。”此外,郑女士还回忆道,当日自己拿到项链时,项链上并没有合格证标签。
郑女士说自己曾前往“周六福”店内与工作人员沟通,希望可以全额退款或将该项链置换为重量价值匹配的项链。工作人员称,郑女士购买的项链是定价项链,并非按照项链重量出售的款式,无法以重量不足为理由进行退换,但为解决此事,可以让郑女士在店内挑选标价1000元以内的饰品。对此,郑女士无法接受。
店家:因是定价项链,不按重量计价
随后,记者来到“周六福”店内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店内有卖按克重算钱的项链,也有卖定价项链,而郑女士购买的项链是定价项链,不按照重量价格出售。“这种新款的基本都是定价款式,价格不只包含了工艺费。而且郑女士来购买时,已告知过是定价项链。”
对此,郑女士称当日并无工作人员告知自己所购买的项链是定价项链,希望可以将当日的监控调出来查看,但工作人员表示,监控只有画面没有声音。该工作人员还称,打包时就把标签剪掉了,如果郑女士需要,她可以找出来。
同时,“周六福”店林经理介绍,郑女士购买的是“一口价”项链,黄金回收店回收项链都是拿去做旧料的,只会按照黄金重量进行回收。目前,郑女士已在“周六福”店内挑选好标价1000元以内的饰品。
律师:
经营者应告知销售方式 消费者要判断商品价值
对此,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康国俊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实践中,珠宝首饰通常都是定价销售,而金饰基于贵金属的特殊价值属性,是特殊的珠宝首饰,还存在计重+计工销售的特殊情况。一般而言,定价销售和计重销售有明显的区分,经营者也应进行明显的区分,并如实告知消费者。另外,实践中有些金店也会存在根据重量进行换货的特殊销售方式,这都要根据经营者自身的营销模式来确认,法律上并没有限制。所以,我们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珠宝首饰消费时,要慎重判断商品的价值以及保值率等,经营者也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