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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启动电动自行车 集中停放场所排查

海都讯(记者 陈晋)8月18日,福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关于迅速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中称,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电池产品本质安全和停放、充电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的火灾骤增,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为此,即日起至8月底,各县(市)区要组织所属乡镇(街道)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排查检查,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是否存在进楼入户现象。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是否与其他建筑或楼梯出口保持安全距离。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等机动车混停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已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通知要求,要在集中停放场所配足灭火器(超过200平方米或停放车辆大于50辆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宜增配推车式灭火器)。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与邻近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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