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6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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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满柴油危化品车 途中突然“爆胎”

事发泉州高速,车辆“爆胎”后,驾驶人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被处罚

海都讯(记者 董加固)近期,泉州高温不断,在这种高温天气下,人容易上火、暴躁,车辆也开始热得“冒火”“爆胎”。近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查获了一起车辆“爆胎”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

24日下午5时许,高速民警巡逻至泉南高速上行(泉州往三明方向)23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闽C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应急车道旁,一名男子在未做任何警示的情况下,站在车辆后方打电话。

高速交警做好警示后,随即上前了解情况。经询问驾驶员余某得知,该危化品车内拉满了柴油,途中右侧轮胎突然爆胎,一时慌张的余某便忘记设置警告标志。

高速交警帮余某设置好警告标志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于次日约谈其所属的运输公司,要求该公司管理人员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驾驶员的应急处置培训;要求驾驶员在出发前检查好车况,不带病上路。余某因实施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危化品运输单位行车前要注意,车辆号牌安装是否完好,安全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是否位置正确,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是否齐全有效、随车携带。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反光标识、侧后防护装置、灭火器等安全装置配置是否完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是否正常。车辆制动、灯光、转向灯安全系统是否符合运行要求,轮胎规格是否合格、磨损正常等。特别是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应观察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安装完好,处于关闭状态。

□特别提醒

一旦发生油罐车相关事故:

远离现场,切勿围观,及时拨打救援电话。

保持距离,驾驶车辆的人要尽量保持150米车距,路上行人尽快逃离现场。

切勿随意变道、加塞危化品车辆。

及时报警。逃离安全地带后,驾乘人员、沿线群众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向交通执法部门报警,同时拨打119联系消防部门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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