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董加固
9月3日,记者从泉州市获悉,泉州市府办于近日印发《泉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简称《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明确,要预防为主,积极扑救。建立完善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无火、无烟、无汽后”方可撤离
《应急预案》提到,在灾害分级方面,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等4个等级。
在处置力量方面,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注: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10分钟内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90%)、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注: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30分钟内完成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80%)构成。
在火场清理看守方面,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预警分4个等级 作相应预警响应
根据《应急预案》,记者了解到,在预警分级方面,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并作相应预警响应。
《应急预案》明确了综合保障。扑火物资保障日常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队至少配有风力(水)灭火机10台、灭火水枪10支、油锯2台、点火器2个、组合工具10套以及其他灭火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