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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鸡腿没烤熟 消费者索赔千元

丰泽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未提供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证据,且已收到商家退款并获得平台赔偿,故对其诉求不予支持

N海都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杨伟 王东飘

点了份外卖套餐,吃完发现其中的鸡腿略带血水,在收到商家退款和平台赔付款后,泉州一男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00元。近日,丰泽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未提供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证据,且其在诉讼前已收到商家退款并获得平台赔偿,故对其诉求不予支持。

点外卖套餐 吃完发现鸡腿带血水

今年4月19日,泉州的戴某某通过外卖平台订购了一份套餐,套餐有水晶柠檬大虾仁、塑身沙拉套餐和藤椒带骨烤鸡腿。在食用中,小戴认为鸡腿没有烤熟,里面还带有血水,于是通过微信与商家交涉,同时向外卖平台投诉。最终,商家将鸡腿钱15.76元退给戴某某,平台也赔付他100元。

对此,戴某某并不满意,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调解后,仍未能与商家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戴某某将商家起诉至丰泽法院,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并向法院提供了其与商家的微信聊天记录及照片,照片显示他购买的鸡腿已基本吃完,鸡骨头略带血水。

法院:网络维权 注意留存电子数据等证据

丰泽法院经审理认为,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戴某某提供的现有证据仅能证明其购买的鸡腿略带血水,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该餐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其在诉讼前已收到商家的退款并获得外卖平台一定的赔偿,故对戴某某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介绍,消费者在提高维权意识的同时,还应合理选择维权方式,可以在协商和解、向服务平台投诉、举报、仲裁、诉讼等诸多方式中合理性选择更简易、方便、经济、有效、高效的维权手段。本案中,戴某某主张1000元赔偿金,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餐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另外,在网络维权中,截图很重要,在发现外卖餐食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应第一时间保留外卖订单确认信息、支付信息、问题食品照片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信息,作为发生纠纷时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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