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6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酒驾“亏大了”

N海都记者 董加固 杨江参

通讯员 康晓敏

嫌代驾费贵

男子醉驾上高速

为了图一个安全省心,不少驾驶人酒后会选择代驾服务,解决“后顾之忧”,可往往有人在酒后心存侥幸,选择“以身试法”。殊不知,无视交通安全后付出的“代价”更大。9月11日,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获悉,近日,辖区查获一男子醉驾上高速,而导致醉驾的原因,竟是因嫌代驾费贵。

5日晚,泉州高速交警在晋江池店收费站入口开展统一行动。当晚11时17分许,一辆小型轿车在距离检查点不足50米处突然停车,随后走走停停,行为颇为异常。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据了解,驾驶人柯某当晚和几个朋友在晋江某KTV喝酒,等到喝完酒准备返回莆田家中时,同车同伴让其花200元叫个代驾,但柯某觉得路程远代驾贵,而且现在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应该没有交警,于是便铤而走险酒后驾车,没想到在高速口被民警逮个正着。

经抽血检测,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19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柯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为省代驾费,却付出高额罚款的严重代价,这回真是亏大了!

“好兄弟”齐酒驾 双双被查

9日晚,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内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统一行动。

10日凌晨0时20分许,沈某驾驶小型轿车途经南安市溪美港仔渡桥路段时被城区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g,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在对沈某进行进一步询问时,执勤民警在现场又查获了梁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梁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g,同样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两人在等待处理时,一直尴尬地笑。原来沈某与梁某是好兄弟,住得很近,当晚是在中秋聚餐时一起喝的酒,本来已叫车回了家。到家之后沈某想到自己的是新能源车,没有充电隔天无法使用,于是两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又骑着电动车回到喝酒的地方,双双开车回家,在溪美港仔渡桥路段被查获。

这期间两人回忆说:“来回两次都没有看见交警在查酒驾,想着第二天还需要用车,于是又回到了喝酒的地方驾驶车辆回去。”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