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梁展豪
“感谢你们给我机会,我的人生得以有重新开始的机会,我一定改过自新,成长为国家、社会有用之才!”2022年高考志愿录取结果出来后,小陈第一时间向检察官汇报了自己被大学录取后的感激之情。
2021年10月,18岁的小陈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接送朋友路上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驾。平潭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小陈案发时系应届高三在校生,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小陈即将面临高考,若被判刑,小陈可能失去求学的大好前程。
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平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小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促进其改过自新,继续完成学业。
案情:高三学生庆祝18岁生日,醉驾接送朋友
2021年10月16日,在平潭某中学读高三的学生小陈与朋友相约酒馆庆祝18岁生日,聚餐结束后因朋友无人接送,饮酒的小陈便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接送朋友,途中遇平潭县交警部门民警查处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小陈被当场拦截检查。经鉴定,小陈的血液酒精含量为85.22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我当时想去接朋友,因为我们之前有点小矛盾,去接他是为了化解矛盾。”案发后,小陈想想自己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醉驾,真是悔不当初,“如果因为这件事无法参加高考,那我真是亲手毁掉了自己的人生。”
检察院:面临高考压力,认罪悔罪态度好,决定不起诉
“小陈刚刚年满18岁,系2022届应届高中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办案检察官张良称,因涉案人刚成年,还是在校高三学生,故对此案特别谨慎。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案发当天小陈的血液酒精含量虽已达醉酒标准,但仅略高于起刑标准,且喝酒骑行的距离较短,深夜行驶,路面交通流量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小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考虑到小陈系在校高三学生,面临高考压力,如对其不起诉处理,可以助其圆梦高考,更有利于其成长。检察院参照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终对此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为了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检察院在送达不起诉决定的时候,对小陈进行了教育、训诫。
说法:宽严相济,并不是所有酒醉驾都能逃脱惩罚
自刑法修正案八将酒驾入刑以来,酒驾入刑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预防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酒驾案件一律判处刑罚,打击范围和力度过度,有违刑罚谦抑性。根据“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醉驾案件结合具体案情相对不起诉,实现教育和惩戒的双重目的。同时,检察官温馨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不是所有的酒驾醉驾都能得以逃脱惩罚,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莫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