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唐明亮)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福建省人社厅日前向社会公布2022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第五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共有4起,涉及拖欠劳动报酬、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等问题,厦门市集美区学佳佳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长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漳州骨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等4家公司被点名。其中,福建省长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21名劳动者2020年4月至2020年8月期间劳动报酬达51.52万元。今年1月,漳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漳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查处。经漳浦县公安局受理立案,工人被欠工资已于6月20日前支付完毕。
被列入第五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是连江永信家具有限公司、福建怡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业,其中福建中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报酬也达50万元以上。
据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一旦被列入名单,将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先评优、交通出行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最长期限可达3年,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有力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守法诚信的劳动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