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毛朝青 文/图) “110吗,我妈妈在小区内被高空坠物砸破头了,希望你们过来帮忙处理一下。”17日上午9时,福州市鼓西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郑先生报警称,在省府路某小区高空坠物砸伤其87岁老母亲陈某,要求查找肇事者。
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发现陈依姆头部被砸伤,鲜血顺着头发流了半边脸颊。民警对现场进行检查后,确认砸伤依姆的是一颗石榴。在家属的陪同下,依姆被先行送往就近的卫生院进行止血包扎。
根据物体坠落的轨迹,民警初步判断该石榴应从隔壁小区某楼栋掉落。后经走访,果然在隔壁小区一楼栋7楼的露台角落里找到了一棵石榴树。该树种在栏杆旁边,石榴所剩不多,枝条伸到墙外。从物业处得知,该石榴树为该住户20多年前所种,但该住户已于数年前搬离,如今房屋空置,导致该盆栽无人打理,长期失于修剪。最后,民警通过物业联系到该单元的业主到场,并协调双方共同协商赔偿责任,同时督促其尽快将该石榴树搬离。
记者在现场绿化带的地面上发现还有一点血迹,在7楼露台发现西侧栏杆边有一棵石榴树,还有几个石榴掉在地面上,树上留有几个石榴,在风的吹动下摇摇晃晃,枝条伸到墙外,两小区之间就隔着一道围墙。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居民在家中种植花草盆栽时应当妥善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高空坠物危害公共安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强化日常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否则可能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