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曾炳光) 近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被漳州银保监分局处罚,被罚87万元,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为9月23日;其中法人何德明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其他还有6名员工被处罚,个人罚款为1万元到8万元不等。
根据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存在3大违法事实:第一,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第二,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第三,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漳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合计处以罚款87万元;对郑桂钦给予警告,并处1.3万元罚款;对胡茜茜给予警告,并处1.1万元罚款;对朱佳桦给予警告,并处1.4万元罚款;对王梅红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吴云雄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对何德明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对陈俄生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