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10月18日,福建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福建省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快推进我省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提升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城市安全运行基础。
《实施方案》要求,城市(县)政府要立即统筹开展城市燃气管道普查与评估,明确老旧管道和设施底数等。
同时,各城市(县)政府要明确改造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科学编制更新改造方案。其中,燃气庭院管及立管、供排水管道、二次供水设施等老化更新改造,要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改造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同步实施。
在组织实施方面,城市(县)政府要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机构、用户等,搭建沟通议事平台。燃气等经营企业要有序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减少交通阻断。管网改造要落实旁站制度,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此外,城市(县)政府要严格把控质量,严格监督管理,严格竣工验收。鼓励选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提高管道和设施本质安全与智能化水平。管网改造后,燃气等经营企业要健全管网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加强运维养护能力建设,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巡查、监测、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