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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首批食品安全总监上任

海都讯(记者 陈晋)10月26日,记者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泉州首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上任,负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保障任务。

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并按要求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这些企业包括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和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等。

截至11月1日,达利、雅克、亲亲等食品生产行业头部企业,中禾餐饮、民祥餐饮等大型团餐企业,赣湘楼、经典世家、食锦记等著名餐饮品牌的食品安全总监均已第一时间到岗上任,依法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总监肖朝晖表示,食品安全总监的任命既有利于企业抓住关键少数,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延伸监管触角,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记者了解到,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将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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