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10月31日,平潭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对一男子无故未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行为进行了通报。
10月30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疫情防控人员在排查新冠肺炎病毒阳性病例密接人员时,发现王某(男,34岁)自10月23日以来,违反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相关通告的要求,先后4轮无故未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存在严重疫情传播风险隐患,影响全区防疫工作。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王某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现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主动参加核酸检测、积极配合抗疫工作。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除强制进行自费核酸检测外,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视情节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对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规定,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