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许小雄 王鹏达) 日前,中共石狮市委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福建石狮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立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属国有企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购买服务项目必须进入集中资源交易平台交易(http://www.shishigz.com/)。
《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大宗物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购买服务交易行为,建立公开透明、集中统一的采购交易机制,促进企业降本增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廉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