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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评出10名见义勇为模范

省政府向他们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励金10万元

郭朝明 福清市江镜镇张厝村村民

杨添丁 厦门市莲花镇云洋村村民

林婉彬 东山县西埔镇冬古村村民

张文松 平和县安厚镇大坑村村民

洪国正 南安市石井镇个体工商户

陈兴盛 晋江市安海镇个体工商户

肖三九 大田县桃源镇个体工商户

韦军 贵州省正安县碧峰镇洪泉村村民,在莆田市白塘镇务工

汤辉 霞浦县松山街道办事处干部

陆韦 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安客运分公司职员

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 陈江燕) 弘扬先进,树立楷模。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省政府日前决定授予10位同志“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励金10万元。

这10位同志分别是:郭朝明、杨添丁、林婉彬、张文松、洪国正、陈兴盛、肖三九、韦军、汤辉、陆韦。

省政府号召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积极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建设,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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