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 陈江燕) 弘扬先进,树立楷模。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省政府日前决定授予10位同志“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励金10万元。
这10位同志分别是:郭朝明、杨添丁、林婉彬、张文松、洪国正、陈兴盛、肖三九、韦军、汤辉、陆韦。
省政府号召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积极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建设,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