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洪金建) 深夜时分,灭火器从天而降,小区业主被吓出一身冷汗,所幸无人受伤。究其缘由,竟是醉汉高空抛物。昨日,记者从泉州市鲤城法院获悉,该院近期审理了鲤城区第一起高空抛物刑事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苏某拘役四个月,罚金二千元。
据介绍,2021年8月18日晚11时许,苏某酒后回到位于鲤城某小区15楼的家中。为发泄情绪,苏某将楼道里的两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打开喷射,随后将其中一个灭火器从15楼窗户扔出。该灭火器掉落至一楼地面,中途造成该楼栋入户大门上的挡雨玻璃破裂,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路过的小区业主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经过走访排查,依法在苏某家中将其抓获。
鲤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漠视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从建筑物高处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结合苏某抛掷物品坠落的场所、抛物高度、物品类型以及主动赔偿、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苏某拘役四个月,罚金二千元。
苏某提出上诉,泉州中院于近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