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7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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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气之下 男子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里

事发福州一小区,警方已对该业主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专家提醒,不要为自己的暴脾气“买单”,只有合法维权、理性维权才能真解气

占据他人地库车位的车辆被叉车扔进水中

N海都记者 梁展豪 陈琦 文/图

昨日上午,福州一市民通过智慧海都平台向记者反映称,福州仓山区融信白宫小区有业主因车位被占,叫来叉车将占位小车扔入小区外的流花溪中。

记者了解到,昨日下午,福州仓山警方发布通报称,车库业主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现场走访:涉事流域水质受影响

根据市民提供的一段视频,记者看到,一辆叉车正将一辆棕色轿车慢慢抬起,同时一名男子在视频中解说道:“他那个车一直停在我这里,叫他移,不移,大家看一下,给我留个证明,我给它丢到流花溪里去。”

紧接着另一段视频中,在夜晚的桥上,一辆叉车将货叉悬在溪水之上,货叉上有一辆棕色小轿车。不久后,伴随着一声巨响,轿车掉入了溪中。

昨日上午9时35分,记者赶往现场,现场已经拉起了警戒线。记者看到,棕色的轿车还沉在流花溪中,已经浸泡了一夜。

据融信白宫A区一名业主介绍,该事件发生在19日22时许,叫来叉车将车辆丢入溪中的男子与被丢车辆的车主均为该小区的业主,因为被丢车辆的男子霸占车位两日,并且以感冒为由不愿挪车,车子才被丢入溪中。

13分钟后,多名民警到达现场,记者上前询问事态进展,一名民警表示,目前还在勘查中。

11时19分,棕色小车被红色吊车成功吊起并拖离。11时39分,两名福州市城区水系巡查队的队员来到现场,对流花溪中的水质情况进行勘察。10余分钟后,涉事流域中的溪水水面呈现出七色波澜。巡查队队员表示,此为落水小车的油箱在溪中发生泄露所致,将会对此情况进行上报。

小区业主:两方都有问题 物业管理存在失职

采访过程中,不少融信白宫的业主对小区物业的管理提出质疑。“两方车主都有问题,但是作为业主,我觉得物业在管理上存在很大的失职。”“叉车怎么开进小区的?是怎么把车叉出去的?”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融信白宫物业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对此事进行回复,目前警方已经介入,以警方调查为准。

昨日14时53分,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通过新浪微博账号“福州仓山警方在线”对事件进行情况通报。通报中表示,被丢车辆的车主陈某根于11月18日17时许占用林某凯地库车位。11月19日22时许,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雇请龚某强驾驶叉车将陈某根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目前,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咨询福州交警了解到,市民若在地下停车库遇到他人占道不挪的情况,如果电话无法联系到车主,建议拨打114热线服务,将需要挪车的汽车牌照告知114查询台,114可以直接向车主发送挪车通知。如果这种方法无用,建议拨打110寻求民警的帮助。

律师说法:占据他人车位 侵犯了他人所有权

针对此事,网友表示:“占用车位的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了频繁出现这种行为。”“一直占车位、堵道不挪的行为,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来约束?”“到底应该怎么维权?”

记者咨询了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的康国俊律师。康律师表示,车位如果是业主购买的,占据他人所购买的车位是侵犯了他人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业主作为所有权人可以要求其退出车位。

康律师还表示,业主如果保护权利的方式失当,可能也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具体是否涉嫌犯罪,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实认定。

而该事件中,叉车司机可能存在明知将造成严重后果,仍然放任或者疏忽大意的过失,具体情况也要执法部门判定。

专业人士提醒,只有合法维权、理性维权才能真解气,业主车位被占,本来是占理的,如今却不得不为自己的暴脾气“买单”,可能要承担不应该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确实太不应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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