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 11月28日,海都记者获悉,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福州市台江区350103-XG-E管理单元E-17、E-39、E-138、E-148、E-212地块规划的公告”。
公告显示,台江区350103-XG-E管理单元E-17、E-39、E-138、E-148、E-2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获得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地块位于台江区南公园历史建筑群周边,晋安河以东、新港街以北,总用地面积约6.5公顷(合97.7亩),共由五幅地块组成。
E-17地块规划为商业(含酒店)商务办公综合用地,用地面积约12.63亩,容积率不超过8.5,建筑高度不超过200米。
E-39地块规划为商住综合用地,用地面积约39.7亩,容积率不超过3.0,建筑限高100米。
E-138地块规划为商业、公园绿地及轨道交通综合用地,用地面积约34.9亩,容积率不超过0.85,建筑限高18米。
E-148地块规划为商业商务、公园绿地综合用地,用地面积约4.66亩,容积率不超过1.5,建筑限高15米。
E-212地块规划为商业、文化综合用地,用地面积约5.8亩,容积率不超过1.1,建筑限高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