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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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能走后门” 专挑独居老人下手

冒充领导家属,以办社保、医保为幌子诈骗财物,平潭一女子被逮捕

N海都记者 梁展豪

通讯员 张良 吴小玲

近日,平潭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养老诈骗案件嫌疑人,现年45岁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多次谎称其本人是领导亲属,以能办理医、社保或办理安置房为幌子,专门诈骗老年人。

陌生人套近乎,七旬阿姨认作“干女儿”

6月23日,75岁的钱阿姨到当地派出所报警称,当天上午,她在平潭家中被一陌生女子搭讪,该女子称自己的电动车没电了,要借用她家的电源充电。

在等待的过程中,该女子谎称自己是某领导的亲属,上头拨了一笔七八十万元的款项,专门用于困难老人,可以帮钱阿姨办理社保,“你只要交5000元,下个月就可以领到13000元”。

钱阿姨说,和对方聊了半个小时后,“她就开始称呼我‘干妈’,对我又搂又抱,细心询问我的生活情况,我觉得这个人很不错”。

于是,钱阿姨拿出了1000元现金,还打算用银行卡取4000元,给该女子办理相关手续。

该陌生女子则体贴地表示,老人家不方便出门,她一个人去取钱就可以,还可以顺便帮钱阿姨买菜。

钱阿姨逐渐放下自己的戒备心,把银行卡交给对方,并告知其取款密码。林某拿到钱阿姨的银行卡后,立马骑电动车离开了,随后前往附近的银行ATM机,将卡内4700元全部取走。

钱阿姨没有等到这个“干女儿”回头,还看到桌子上的一部手机也不见了,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被骗了。

她是个累犯,刑满释放后故技重施

林某被抓获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经调查发现,此前在平原镇、岚城乡、敖东镇等地,也发生过类似案件,林某多次骑电动车到处闲逛寻找目标,以电动车没电需借用电源充电为由,接近独居老人,随后冒充领导亲属,以办理安置房,办理医、社保为由骗取财物,被害人平均年龄超过70岁。案发后,林某的亲属代为偿还了8名被害人被骗钱款,共计人民币69700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老年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

此外,犯罪嫌疑人林某在2021年也因专对老年人实施诈骗,被平潭法院以诈骗罪、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22年1月18日刑满释放后又故技重施,再次瞄准防备心较弱的老年人群体,是累犯,社会危害性大,平潭检察院依法从严从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老年人:不要轻信“有关系”“找后门”,可以提高养老金的额度,办理医、社保,如果发现有类似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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