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刘文辉)12月19日,福州市教育局发出“工作提示”,因疫情防控和提前放假等原因,借鉴省内兄弟城市做法,福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幼儿园退费问题指导意见。
据悉,2022年秋季学期保育教育费按月结算,2023年1月份按半个月结算。
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的停课、停学,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按以下方式退还: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结算方式可选用抵顶下学期同项目收费或直接退费等方式。若幼儿家长与幼儿园在入园时签订的协议有包含退费办法的,从其约定。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根据省政府的定价目录和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可参照市属幼儿园退费方式,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快制定县(市)区属幼儿园退费方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