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通讯员 肖小玲) 12月17日下午4时许,南安市公安局英都派出所民警巡逻途经南安英都镇大新村路段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在前方“蛇形前进”,一会行驶在马路中间,一会又行驶到路边,反复多次。道路上不时有车辆经过,摩托车的行为十分危险,民警用警车喇叭进行提醒,驾驶员随即将摩托车停靠在路边。
担心驾驶员有身体不适等原因,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在询问过程中,驾驶员洪某身上散发的浓烈酒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96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经鉴定,洪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0.9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我以为大白天的,警察不会出来抓车。”原来,当日,洪某独自在家中饮酒后想去找朋友泡茶,心想着白天不会有交警在查车,于是在明知自己喝了酒的情况下还驱车上路,结果途中被民警抓了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