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 昨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将于2023年1月5日至8日举行,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诚信考试。
据悉,两类考生必须参加本次学考,即:参加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中需要用到高中学考成绩的考生。除上述考生外,其他考生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选择参加本次高中学考或2023年6月高中学考(所有考试科目在6月高中学考中均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