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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加强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

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印发《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入河入海排污口作为污染物进入水体的最后一道关口,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方案》明确,2023年底前,完成东溪、西溪和南松溪等3条小流域,以及东南湾区美丽海湾样板湾区的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和35%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此外,《方案》指出,将通过开展排查溯源、实施分类治理、严格监督管理等措施,为平潭探索建立入海排污口分类管理制度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方案》还对大中型灌区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等其他排污口的整治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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