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1月6日,海都记者获悉,福建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经济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力争一季度主要指标增速好于2022年四季度增速,实现全省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三明、南平、龙岩、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速达到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促进消费加快回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抓住“两节”消费节点,开展线上线下、城乡联动的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联合银行、企业、平台、商家等共同让利促销。提振餐饮消费,支持各地举办“八闽美食嘉年华”系列活动。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
在促进外贸外资量稳质升方面,《若干措施》强调要推动外贸提质增效,制定实施2023年稳外贸政策措施。持续完善重点外贸企业监测机制,做好重点外贸企业跟踪服务,稳住存量,保证基本盘;推动宁德时代、上汽整车等重点企业项目扩大进出口;持续挖掘国有企业增长潜力。
此外,针对做好冬春农业生产方面,《若干措施》明确,一季度福建省将落实春收粮食作物83万亩任务,建设50个以上马铃薯、甘薯等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加强300万亩在田蔬菜田管,组织新种220万亩春季蔬菜,支持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发展叶菜生产,力争蔬菜产量达369万吨,增长3%;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力争开工重点项目300个、完成投资9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