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1月13日,海都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福建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增强创新创业活力。
《若干措施》中,在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方面,明确提出,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重点建设300门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每年遴选不少于200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在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方面,我省将支持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共建创新创业实验室、创新创业园、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等,争创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学院,依托高校和企业建设5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此外,在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方面,《若干措施》要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强面向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培训,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等工作,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在有关行业企业推广应用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提供全链条服务,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技术转移机构予以奖励。对大学生创业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项目,择优按技术交易额30%予以补助,最高可获得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