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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厂内鬼 “蚂蚁搬家”偷200斤海参

价值9万余元;该厂盘点厨师落网,称年底了多攒些钱,盗卖海参获利3万余元

N海都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周明蓉

岁末年关,不少商家会准备一批“年货”送亲友、客户。然而,在南安市丰州镇一食品加工厂内,一名男子却利用工作之便实施盗窃,一个月内“顺”走了东家囤的200斤海参,提前为自己“年终加薪”。

冷库门锁完好 海参不翼而飞

1月10日上午8时许,南安丰州一食品厂的老板黄先生正准备将收购的6箱海参当作“年货”送给客户,当他准备拿货时,却发现冷库内的6箱海参不翼而飞,被盗海参足足200斤之多,价值9万余元,黄先生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溪美中队联合丰州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侦查中发现,冷库的大门为上锁状态,门锁完好无损,被盗海参于去年11月份放入冷库,除了厂房内日常冷库进出的工人及盘点的厨师,并没有其他人接触过这批海参。

随后,民警对熟悉冷库的员工进行排查,但并未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加上案发时间可能过去较久,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销赃途径排查 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

“海参量大,需要冷冻储藏,犯罪嫌疑人必定会快速脱手!”民警随即转换侦查方向,从销赃点入手。

经过对案发现场附近的快递点进行摸排,民警发现,在去年11月23日,一名可疑男子带着一箱35斤的海参出现在黄先生食品厂附近的快递站内,经辨认,该名男子正是食品厂的盘点厨师陈某新。经研判,民警进一步确认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新的行动轨迹,并于1月10日上午10时许将其成功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陈某新对自己从去年11月份开始陆续盗窃海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陈某新供述,去年11月17日,其跟老板黄先生对冷库的物品进行盘点,发现地上有6个泡沫箱是装了泡发好的海参。“海参比较值钱,也好带出,而且冷库内物品较多,少了6箱海参应该也不会被发现,就想着每次带一点出去卖,年底了也好多攒点钱。”就这样,去年11月底至12月期间,陈某新通过取货的间隙将这批海参陆续盗出,并以一斤150元至180元的价格出售给收购海参的第三方,共获利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春节前后盗窃案件高发,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盗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商家应及时对仓库进行盘点,对存储场所要在加固防盗设施的基础上不定期进行检查,必要时加装技防、安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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