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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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停车超出车库可行吗?

事发福州温泉树汤花园;律师表示,车库外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能占用

车身露出一大截,原来车库内有杂物

N海都记者 林涓 毛朝青 文/图

近日,福州市民王女士(化姓)在“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鼓楼区温泉树汤花园内,许多居民停车时,车会超出车库,甚至安装地锁,导致其他车进出不方便,希望记者关注此事。

居民

大半车身露车库外

影响其他车辆进出

记者刚进温泉树汤花园小区门口,便看见数辆小车虽停放在车库内,但却还有大半车身露在车库外,还有的车辆则直接停放在紧闭的车库门口。“肆意”停放的车辆,让道路变得更加狭窄,车辆掉头转弯十分不便。

记者走进敞开大门的车库内查看,发现有的车库里放置了大量纸箱、柜子,占用了一部分车库的空间。

“就是因为车库里放了其他东西,所以这些车都不能整辆停进车库里,占了公共通行的空地。”王女士认为,本来应该是公共通行空地,被占后,其他车辆进出都不方便。晚上时,停放的车辆会更多,本就不宽敞的道路如此停车,给来往的车辆增加了不少风险。

此外,王女士还透露,还有居民会在车库门前的空地上安装地锁,也有居民会把车库出租作其他用途,然后将自己的车停放在公共通道上。“车库外的通道应该是公共的,怎么可以随意占用呢?”

社区

车库门前的部分属公共用地

记者将上述情况反映给了汤边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车库门前的部分属于小区的公共用地。

“这个小区是无物业小区,日常小区的门卫会引导居民停车。”工作人员说,目前已就小区内车辆停放占用通道的问题和门卫交流,让车身露在车库外的业主,之后停车时要把车身都停放到车库内。“但这个小区的车库有的比较小,居民的车型比较大的,可能会半露在外面。目前车库有出租的业主,也让门卫在引导他们停车时,尽量往小区后面停放,不影响到其他业主车辆正常出入。”

关于居民在公共通道上安装地锁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回复称,经了解,地锁是杂物间业主林先生安装的。“林先生告诉我们,因为之前经常有别的居民会把车辆停放在地锁旁边这间杂物间门口,导致他经常打不开杂物间,无奈才装了地锁。不过平时他都没有打开地锁,偶尔会把自己的车停在这里。”

既然车库门前的部分是小区公共用地,那么业主安装地锁的行为是否合理?对于记者的疑问,工作人员回复称,林先生透露此前已粘贴了许多“门口禁止停车”的告示,却没有任何作用。直到装了地锁后才有点效果,所以他担心如果拆了地锁,其他居民又会把车停到杂物间门口,同时林先生还保证自己不会打开地锁。“我们也交代了门卫,最近会观察一下,该业主平时是否会打开地锁,如果影响到其他居民停车的话,我们后续会继续沟通。”

走访

老小区车多位少

无奈“各显神通”

老旧小区“车多位少”如今成了许多人的烦恼,除了像林先生那样“被迫”安装地锁的居民外,也有不少业主为抢占车位而“各显神通”。

海都报此前曾报道,台江区嘉福小区内乱停车现象严重,车位内、墙角边、广场上不少地方都被三角地锁、轮胎胶圈、水泥砖头、路障等占领了位置。无独有偶,晋安区西园路西园新苑小区内也有多处公共停车位被私装地锁,篮球场变成停车场,在绿化带上停车。

“小区停车位太少了,有时晚点下班就停不进来了,车位更加紧张。”深受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困扰的陈女士认为,老旧小区在规划时,没有规划多余的停车位,但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乱停车的问题其实很难避免。

“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居民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王先生表示,虽然安装地锁、在公共通道上停车确实不妥,但面对空间有限的老旧小区,居民只能“见缝插针”。

律师

建议业主规范停车

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就此咨询了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康国俊律师。康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一般来说,业主通过出售取得所有权或者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的车位可以自由处分,但车位、车库以外的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不能把自己的车位作为“杂物间”进而占用公共区域。

康律师建议,有关小区应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停车;若是没有物业的小区,建议业主规范停车,不要占用公共区域,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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