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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4次进粮库未找到?录音笔里有什么内容?两根鞋带能否承载重量?

官方回应江西铅山胡某宇事件疑问

发现胡某宇遗体的粮库与其宿舍直线距离仅二百二十六米

N新华 央视 中新

2022年10月14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一学生胡某宇失踪。事件发生后,当地持续开展调查搜寻工作。2023年1月28日,胡某宇尸体被发现。

2月2日,江西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胡某宇事件调查情况,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

自缢身亡的结论是如何认定的?为何尸体100多天后才被发现?……针对公众的关切和疑问,官方在发布会上进行了回应。

疑问一 自缢身亡的结论是如何认定的?

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胡满松表示,1月28日12时25分许,铅山县公安局接到某粮库职工电话报警称,在粮库院内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派员赶到现场勘查,发现死者衣着与2022年10月14日致远中学学生胡某宇失踪时衣着一致。1月29日,公安机关经对死者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确定死者系胡某宇。

尸检结果显示,胡某宇尸体全身骨骼完整,颅骨、脊椎及胸肋骨均未见骨折,胸腔、腹腔未见出血,各脏器在位无缺失。胃组织和肝组织中均未检出常见的农药、鼠药、安眠镇静类成分。颈部出血部位与死者缢吊体位相吻合,符合生前缢索压迫形成。根据尸体腐败程度,结合当地环境及气候条件,胡某宇尸体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空间的各种特征。

“在国内权威刑事技术专家现场指导下,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通过开展调查访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胡满松说。

铅山县委书记危岩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人文关怀,深入细致做好后续工作。

疑问二 两根鞋带能否承载胡某宇重量?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通报称,胡某宇的遗体呈缢吊状态,其中承载重量的是鞋带。我们想了解,鞋带是否可以在这么长的时间中,承载其躯体重量?”

对此,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技术处副处长程坚在会上通报称,经过检验鉴定,胡某宇自缢使用的鞋带系涤纶材质,单根长147厘米,宽0.8厘米。该材质与同类型棉质鞋带相比,具有不易腐、拉力强的特点。

程坚称,经侦查试验,同款鞋带在缓慢拉伸状态下最大承重量85公斤。此外,随时间推移,尸体腐败后,水分会丢失、体重变轻,延长了鞋带的承重时间,所以没有发生断裂。

疑问三 胡某宇生前最后有没有异常表现?

上饶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添翼介绍,2022年9月27日,胡某宇曾与母亲三次通话,其母反映胡某宇哭诉不想读书、想回家。10月1日凌晨,其母亲、哥哥专程从福州赶回予以安抚,10月4日二人离家返回福州。10月5日,胡某宇又与母亲通话三次,其母亲未透露通话内容。10月10日至13日,胡某宇曾7次独自到宿舍楼三楼阳台,观望睢园及校外树林山岗方向。10月14日,胡某宇携带录音笔两次登上五楼阳台,有明显轻生意图。

徐添翼说,胡某宇在考入致远中学后逐渐出现适应困难,多次在书本、笔记本上写下了负面情绪的文字内容,如“吐了,新环境真的难适应”,在社交软件中发布“我试着销声匿迹,原来我真的无人问津”,多次与同学说“人活着有什么意义”等。

经心理专家访谈、分析,结合胡某宇失踪前行为,认为胡某宇性格内向温和、孤独,在意他人看法,少与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沟通,情感支持缺失,缺少情绪宣泄渠道,常有避世想法。2022年9月到致远中学就读后,因学习成绩不佳造成心理落差,加之人际关系、青春期冲动带来的压力,造成了胡某宇失踪前心理状态失衡,有明确的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

疑问四 为何遗体100多天后才被发现?

危岩表示,接到胡某宇失踪的报警求助后,公安机关通过人像比对、调阅监控等技术手段进行了追踪排查。与此同时,当地也组织发动了各级干部、护山守林员、志愿组织和广大群众,对胡某宇可能出现的区域展开了持续、不间断搜寻,但直到1月28日上午,仍然没有发现胡某宇。

“这反映了我们在搜寻工作中对部分重点区域,没有真正完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于社会的监督,我们诚恳接受。”危岩说。

现场勘查结果显示,尸体发现地位于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区域的某粮库院内。在靠近尸体头部的围墙内侧红石凸出部位,发现黑色录音笔一支。在中心现场没有打斗、拖拽痕迹。

胡满松介绍,粮库占地面积92亩,内有仓库、宿舍等建筑20栋,建筑物占地8000余平方米,四周用红石砌成围墙,高度约5米。中心现场位于粮库院内北部洼地竹树杂林中,洼地高低落差约6.3米,竹树杂林呈不规则狭长条形,面积约9300平方米。

胡满松介绍,发现尸体的粮库所在位置与致远中学胡某宇宿舍直线距离226米,步行距离约400米。民警先后于2022年10月20日、21日,11月26日、27日开展四次搜寻,对粮库进行了走访,并对全部建筑物内部开展了搜寻,但胡某宇尸体缢吊地点位于院内约9300平方米树林区域内,未搜寻到位。其中,2022年11月27日,民警在完成该单位内东北侧废弃宿舍搜寻工作后,前往事发现场附近的树林洼地时,该区域植被茂密,未发现异常情况,就没有继续深入搜寻,而是要求该单位继续开展自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以上情况,说明我们工作还存在不足,我们将举一反三,进一步改进工作。”

疑问五 录音笔有无篡改,有什么内容?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公安机关如何确认事发现场提取的录音笔是胡某宇本人持有和使用的,内容有无合成和篡改,录音又是否可以对外公开播放?

对此,胡满松表示,录音笔是胡某宇哥哥于2022年10月3日网上下单为其购买,物流记录显示,胡某宇10月6日下午收到录音笔。该录音笔在家属及其聘请的律师见证下,提取封存。并在家属见证下,送到公安部鉴定中心开展数据提取。

胡满松表示,胡某宇在使用录音笔时有多次录制、删除的操作行为,导致使用专业设备恢复以后存在部分的数据碎片,但通过综合分析,录音笔中的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篡改情况。

通报显示,胡某宇于2022年10月14日17时40分、23时08分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

胡满松介绍,10月14日17时40分,胡某宇站在宿舍五楼阳台上试图跳楼,犹豫未决。录音显示,胡某宇有强烈的厌世情绪,表达了想轻生的念头。

在录音里,胡某宇说:“真站到这里反倒是有点紧张了,心脏在狂跳,说实话没有理由,只是觉得没意义,如果真跳下去了会怎样?不确定。跳下去了应该也没人发现……哎,我真的是想跳,不想,我应该是不想。”

而23时08分录音显示,胡某宇再次表达自杀意愿。

胡满松表示,鉴于胡某宇系自杀,这两段原始音频是否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征求家属意见,家属明确表示可以适时公开。但为保持未成年人的隐私,音频内容通报的部分属于摘录。

“此次事件警醒我们,学生的心理健康,需要学校、家庭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铅山县教体局局长陈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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