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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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买足金项链 到手却是“18K”

福州一市民称店员未明确说明非足金;经协商商家退还购物款

涉事商铺

N海都记者

林童 文/图

近日,福州市民许女士在台江宝龙城市广场的中国黄金柜台,花2022元买了条金项链,到家细看发票才发现并不是自己想要的足金,而是AU750金(俗称“18K金”)。许女士称,当时明确提出要的是足金项链,经店员推荐才购买。她要求商家退还购物款。

消费者:要求足金项链 经店员推荐购买

许女士告诉记者,1月30日下午,她来到宝龙商场的中国黄金柜台处,打算买一条足金项链送人。“当时我明确和店员说明,要的是足金项链,不是足金的就不要推荐了。”店员推荐了几款黄金产品,很快她便相中了其中一款总重2.57克、总价为2022元的黄金项链。“从头到尾店员都没有向我说明那条项链不是足金,而且这个AU750金在外观上和足金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回家后,许女士的朋友看了购物发票,告诉她发票上写的金AU750项链,可能不是足金。她遂向商家提出退款要求,但商家表示只能换款式,不能退款。

业内人士指出,AU750的造价较低,无法与足金的价格媲美,我国规定:含量达到99.6%以上(含99.6%)的黄金才能称为24K金。有的金首饰上打有文字标记,其规定为:足金——含金量不小于99%,千足金——含金量大于99.9%。

部门:注意看清标签印记 充分了解材质等

2月1日下午,记者和许女士来到了宝龙商场的中国黄金柜台处。商家表示,关于此事不便接受采访,会在私下与许女士协商。最终,商家同意了许女士的退款要求。

那么,商家的行为是否涉及消费欺诈?记者也就此事向台江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反映。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现有的材料,很难认定是商家消费欺诈,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要认真看好标签印记,充分了解材质以及重要信息,并索取发票以及证书,现场核验。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康国俊律师表示,《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商家在销售时应当对重要的产品信息进行提醒,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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