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逸之
记者从福州人社局获悉,该局近日制定了《2023年一季度稳工稳岗奖补措施实施细则》,提出了三类奖补措施。
第一类为重点工业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该类奖补的对象为被福州市工信局列为福州市扶引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业企业,其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缴费人数均不低于2022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缴费人数的90%(含90%)。
奖补标准以春节当月(2023年1月份)实际参加失业保险的非福州籍职工(身份证号码前四位非3501)人数计算,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
第二类为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奖补
该类奖补的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为重点企业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形式,输转员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企业、各类用工调剂平台。员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
员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入职后工资凭证为依据,且员工入职前未在接收企业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的任一险种。
单家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
第三类为重点企业引进新员工奖补
该类奖补的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为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的各类人力资源机构、企业老员工、职业院校以及自行应聘的新员工。
新员工稳定就业1个月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单家企业(以实际用工企业计算)补助资金上限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