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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实施意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 记者获悉,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九大方面,助力乡村振兴。

其中,我省将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53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07万吨以上。强化生猪产能调控,保持能繁母猪存栏90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5000个以上,实现省内供需基本平衡。

在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方面,我省将推进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和省级农业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有效防治稻瘟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病虫灾害。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

此外,我省还将深化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支持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以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和推广基地为载体,深化闽台基层交流,开展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专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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