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我省今年高职院校分类招考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进行。
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2年6月参加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将于3月中下旬举行。
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普通高中类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
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中下旬。
在志愿设置方面,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每个批次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设高职(专科)批次,共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在志愿填报时间方面,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的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3日8:00至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15日8:00至18:00填报。面向全体考生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9日8:00至4月20日18:00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23日8:00至18:00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