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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 逾千名党员干部被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交通运输部安质司、国家卫健委干部培训中心等单位14名领导干部被追责问责

N据新华社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反复性顽固性、改头换面、隐蔽隐性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日前对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有关情况如下。

近年来,随着纠治“四风”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得到有效遏制,但依然有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借培训等名义搞隐形变异的公款旅游。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支持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门会同相关派驻机构和四川、云南等省区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原副司长彭付平、安全监察处原副处长陈佳元,国家卫生健康委干部培训中心纪委原书记张智(时任培训中心主任助理兼培训三处处长)等人分别联合社会培训公司,以培训为名大规模组织参训学员公款旅游等问题。

该案涉及面广,参与公款旅游的党员干部遍及31个省区市,一些培训班甚至未安排授课,全程组织旅游;风腐一体、违纪违法金额大。彭付平、陈佳元、张智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运输部安质司、国家卫健委干部培训中心等单位14名领导干部被追责问责;1000余名参与公款旅游的党员干部受到相应处理。

该案存在3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打着“中字头”招牌,以培训名义组织公款旅游并牟取经济利益。二是相互勾连为公款旅游提供“一条龙服务”,一些培训班成为“旅行团”。三是一些领导干部靠训吃训、借训谋私,“四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

从近年查处案件情况看,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不是个别现象,一些中央和国家机关下属单位及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培训班也存在学员公款旅游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上述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隐形变异、风腐一体的典型案件,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牢记“三个务必”,践行初心使命,严守纪法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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