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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引燃厂房

一男被罚款500元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通讯员 吴惠真) 每逢佳节喜事,许多人选择燃放烟花爆竹增添喜庆气氛,近日,惠安一男子却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被惠安消防予以行政罚款。

日前,惠安消防接群众报警称:辖区一企业厂房突发火灾。接警后,惠安消防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经过近半小时的奋战,大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火灾发生后,惠安消防迅速展开事故原因调查。

经查,该火灾事故系企业员工卢某燃放烟花爆竹时,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火苗引燃堆放在厂房室外的纱原料所致。卢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已构成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惠安消防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对卢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做到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燃放后要在确保没有余火的情况下方可离开。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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