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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起粮食购销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公布

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福建省纪委监委紧盯粮食收购、存储、销售等重点环节,深入纠治一批突出问题,日前,将近期查处的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福建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原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敬和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分管领域失管失察,对联系企业放任自流。利用职务便利,在省储备豆油轮换业务承接、农户科学储粮示范仓采购项目货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木全以虚假粮食购销手段挪用公款;在粮食购销、动态储备粮油代储、粮食购销业务国家价格补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福建省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储备粮监管不力、收受贿赂人民币740余万元。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黄耀翔擅自决定出借资金造成重大损失、挪用公款、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福建省漳州市岱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卢来成违规插手和干预粮库维修改造项目、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人民币445万余元。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原粮食局局长、发改局四级调研员张永升对储备粮油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收受贿赂人民币50余万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姜阳照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退休待遇,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盘亭粮站法定代表人、浦城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兼职国有资产管理员廖先华通过虚构非实际种粮主体骗取订单粮补贴、挪用公款人民币38万余元,进行个人营利性活动。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杭粮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锦生违规乱发津补贴、为亲属谋利、套取公款人民币259万余元进行私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高光华虚列支出骗取公款、指定搬运商收受高额搬运费、行贿。被开除公职,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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