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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烟花提取硝粉 引爆水泥结块

没想突然发生爆炸,泉州一男子双目失明,身体多处损伤

泉州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

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通讯员 陈幼萍 文/图)昨日,泉州丰泽公安分局北峰派出所向媒体通报,破获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事情要从2022年7月说起。去年7月底,泉州一汽修厂老板吴某发现厂里一部水泥罐车需要清理内部,便通过电话联系了懂得此项业务的陈某。“我8月3日才去看那部要清理的水泥罐车,看完便跟吴某谈价格。”陈某说,其以4200元的价格谈成了此项业务。于是其便从8月3日这天开始,每日到汽修厂清理凝结的水泥。为了省时省力,二十几年前从事过爆破相关工作的陈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他先是在路边的流动摊位上购买了烟花,从中提取了硝粉,然后用冲击钻在凝结水泥面钻孔,将事先准备好的硝粉倒进水泥孔洞里,接着用裸露线头的电线搭在放有硝粉的水泥孔,再用一个电螺丝将电线的正负极连上,随后在较远的地方将电线插头插上通电,这时电螺丝就会发热引爆硝粉,最终将大块的凝结水泥块炸碎。

8月8日上午8时许,陈某如往常一样操作,用硝粉去清理剩下的小块凝结水泥,其刚在水泥孔里放入硝粉,没想就突然“砰”的一声,发生了爆炸。陈某自己踉跄地从水泥车中爬出呼救,随后,被厂里的员工送去医院抢救。经抢救,陈某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双目失明了,身体多处损伤。经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接警后,北峰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对该案展开侦查。陈某系受雇于泉州一汽修厂吴某(男,33岁,汉族,鲤城人),吴某明知陈某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并用于清理水泥搅拌车罐内已经凝结硬化的水泥却没有阻止。“我只是想节约点时间,省点力气,没想到发生了这种事……”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和危险作业罪被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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