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下一版  

名人故居与非遗闽剧碰撞出火花

福州林森公馆将改造成闽剧文化活动中心,焕发新生命

林森公馆是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学生们在林森公馆参加非遗闽剧研学体验营活动

N海都见习记者 吴雪薇 文/图

3月1日下午,平日宁静无人的林森公馆,突然变得人来人往,喧嚷热闹。精致古朴的青砖大门洞开,迎来了一批年轻的客人——非遗闽剧研学体验营的同学们。原来,福建省实验闽剧院应福州仓山区闽剧协会邀请,在林森公馆举办“非遗闽剧研学体验营”。目前,林森公馆正在进行改造,将作为闽剧文化活动中心使用。

城市一隅,老公馆再度华丽转身

“林森公馆此前一直作为仓山区图书馆的绘本馆,周末时一楼的大厅会开放,让家长和小朋友们来看看书,二楼以上则是这里过去的主人——曾任民国政府主席的林森的常设展览。”仓山区闽剧协会秘书长严智伟介绍说。

2012年,仓山区投入100多万元修缮这栋公馆,在保留其外观旧貌的同时,开始尝试将其打造成为公共文化空间。仓山区图书馆的绘本馆则是2015年12月在这座藏于闹市中的老洋房里开张的,当时,它是全省第一家公益性的绘本主题馆。

“但之前对于二楼、三楼的利用也比较少,因为空间有限,承载不了太多观光的客流。”严智伟说,仓山区闽剧协会在今年2月12日进驻公馆后,即在区有关部门和热心企业的支持下,再度着手对公馆进行修缮。“木质的地板、楼梯等,很容易被白蚁啃蛀而朽坏,维护会成为一个问题。修缮并不会去动楼内原有的结构,而是对易损坏材料进行更新。未来会将二楼改造成闽剧非遗展示馆,而三楼则参考相关资料,尽量还原林森在时居住的样貌进行展览,会让这个地方更有人气。”

“林森就爱听闽剧。”闽剧协会一名工作人员笑着说。

闽剧新生,非遗艺术引来青春气息

穿过阳光明媚的院落,副楼的一楼已经成为一个空间虽小,但五脏俱全的简单化妆室,演员们在里面化妆盘头,有说有笑。

站在窗旁向外望去,楼下的闽剧研学营已然开场。时代中学的初二同学鱼贯而入,朝气蓬勃的蓝白校服很快布满了花木扶疏的院落。来自省实验闽剧院的主持人妙语连珠,互动游戏、知识问答、科普小视频……也请现场的学生们尝试闽剧动作,与剧院的演员们互动,院落里充满了一阵阵开心的笑声。

“推广福建的非遗文化,挺有意义,也挺有意思。我们很注重培养孩子们对福建非遗艺术的了解与热爱。这一次研学活动,正是我们实践课程的一部分。”时代中学带队老师之一的陈老师说。在这场体验营举办之前,不少老师也并未造访过林森公馆。这场由仓山区政协文史委主办的闽剧艺术趣味研学活动,为这座古朴安静的老建筑“扬了名”。

“承载着名人历史与文化底蕴的老建筑,与闽剧这样的福建非遗文化是可以互惠共生的。”严智伟说。爱听闽剧的林森,一定也很乐见他曾生活过的地方能与他喜爱的传统艺术一起,焕发新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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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公馆

林森公馆是一栋三层砖木结构、带有柱廊式风格的中西结合式建筑,建筑平面呈T字形,分为主楼、副楼。副楼每层仅有一个房间,窗门原装有带花纹的玻璃,故附近的居民俗称该楼为“花玻璃”。

这座位于福州仓山区七星巷2号的青砖小楼,建于1921年,由闽侯尚干乡民集资兴建,是林森回到福州时的主要居所。1943年林森去世后,这栋公馆仍由林家人居住。1949年后,主楼曾供解放军医疗队驻扎,林森家属迁至副楼居住。1951年,医疗队将副楼也全部占用,林森的家属们则迁至七星巷3号属林为桢(林森之弟)的房内居住。数年后医疗队迁出,林森公馆产权收归国有,并移交仓山区房管所,先后迁入20多户城市居民。2009年,林森公馆成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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