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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隔离”栅栏要不要拆?

福州晋安区新店镇鲁能公馆的安置房和商品房中间,设置一道铁栅栏,引发双边业主争议

一道铁栅栏引发业主争议

N海都记者

周字艺 文/图

近日,福州晋安区新店镇鲁能公馆的业主王女士向海都报报料称,他们小区中的商品房和安置房之间设置的一道铁栅栏被拆除了。小区商品房的业主称,他们买房时,沙盘图上就有这道铁栅栏,如果铁栅栏被拆,担心会有安全隐患,而且每平方米房价比安置房贵近1万元,有些不公平。而拆迁安置房的业主称,他们在拆迁安置时,就被告知可享有小区所有的设施和服务,且他们交一样的物业费,就因一道铁栅栏,他们很难进入小区花园享受同等服务。就此,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

现场:商品房安置房,中间隔着铁栅栏

记者来到现场采访时,看到被拆除的铁栅栏已重新装起来了。小区1号楼的业主江先生告诉记者,鲁能公馆的商品房于2017年2月交房销售。“我们买房时在沙盘上明确看到两边是分开的,而且当时的销售顾问也告诉我们,这里是用围栏隔开的,小区人员不会那么复杂。”

记者从小区另一些商品房业主处了解到,此前也有相关部门对该栅栏进行拆除,他们给出的理由是:这道铁栅栏属于违建。但是,业主也表示了自己的疑惑:小区里多处设有铁栅栏,为何就这里是违章建筑?

“同小区,商品房业主每平方米要多花近1万元,心理上觉得很不公平。而在福州,安置房和商品房分区管理很常见。”商品房业主不希望拆除这道栅栏。

而居住在10栋的拆迁安置房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安置入住时,曾被告知拥有享受小区内所有设施和服务的权利,不仅如此,他们每月也缴纳着和商品房业主相同的物业费(每平方米3元),但就因为这道铁栅栏,他们要绕道进入小区花园享受同等服务。

鲁能地产:重新提交审批,若通过可保留

记者从鲁能公馆开发商了解到,这道铁栅栏是在安置房建设期间,出于安全原因建的。但是,这道铁栅栏当初并没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去年,这道铁栅栏也曾被有关部门要求拆除。

鲁能地产负责人郑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开发商将重新向相关部门提交栅栏建设的相关审批材料,若审批通过,便可保留。同时,郑先生表示,安置房业主可向鲁能地产申请降低物业费。

律师:开发商应协调处理相关争议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国俊,康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有关相邻权的规定,此道栅栏面临未经审批问题,而两方业主又持相反立场,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优先调解解决,如果无法调解,可通过人民法院进行确认。此外,开发商的宣传有一定误导性,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并应当积极协调处理相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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