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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重大违法行为 最高奖百万

福州出台市场监管重点领域违法举报奖励办法,这是全国首份涵盖市场监管领域重大和非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N海都记者 梁展豪

为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违法主体内部人员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提高打击违法行为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近期,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专项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3月14日上午福州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予以印发。这是全国首份涵盖市场监管领域重大和非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可通过这些渠道举报

《办法》共六章23条,主要包括举报内容及渠道、奖励条件、不予奖励的情形、奖励标准、纪律要求以及引入信用机制等6个方面内容。

在举报渠道方面,社会公众可登录“e福州”,搜索“市场监管e治理”——“随手拍”模块,高效便捷抓拍、留存、举报违法线索;亦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接收举报的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举报。

这些举报人可获奖励

《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可获得举报奖励:

1.对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举报清单内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2.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3.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掌握;4.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即法院作出生效的有罪判决)。

据悉,市场监管部门在罚没款入库后,将按照一级举报、二级举报、三级举报以及举报人员的不同,区分领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风险隐患问题、重大违法行为,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其中,对重大违法行为[即当事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或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30万元以上罚没款等行政处罚]举报的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上限为100万元。对非重大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上限为10万元。

《办法》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除给予相关举报人奖励金之外,还将其举报行为纳入“e福州”茉莉信用评分机制,即根据举报线索质量、调查核实、处置结果等情况,按规定赋予相关举报人“茉莉分”。对恶意举报、弄虚作假骗取举报奖励金等不良行为,将扣减相关举报人的“茉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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