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华社
北京日报
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3月15日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中要求,家庭托育点每一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全覆盖。
1
什么是家庭托育点
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
2
提供哪些托育服务
举办家庭托育点,应符合地方政府关于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登记名称中应注明“托育”字样,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明确“家庭托育服务”。
家庭托育点应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3
对举办者有啥要求
征求意见稿规定,家庭托育点举办者应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犯罪记录。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心理健康、食品安全、急救和消防等培训。家庭托育点举办者同时是照护人员的,应符合上述条件。
4
场所要符合啥条件
家庭托育点每一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家庭托育点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
家庭托育点应提供适宜婴幼儿成长的环境,通风良好、日照充足、温度适宜、照明舒适。家庭托育点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内,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窗等障碍物。
家庭托育点的房屋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材料、家具用具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符合抗震、防火、疏散等要求。使用自建房开展家庭托育服务的,应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5
如何保障孩子安全
征求意见稿明确,家庭托育点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保持收托婴幼儿期间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
家庭托育点应坚持婴幼儿入托前健康检查与定期健康观察,发现在托婴幼儿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通知其监护人进行诊治。
家庭托育点应与婴幼儿监护人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就托育服务中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争议处理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声音
推进家庭托育
服务专业化建设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奉贤区政府副区长张娣芳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家庭托育点建设减轻育龄青年养育压力的提案》。
张娣芳表示,目前的托育服务主要通过政府以及社会托育机构提供,但还是较难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而家庭托育点在服务时间、形式和内容等方面更加灵活多样,可以与托育班等托育资源形成有力互补,更好满足家长们的托育需求。
张娣芳建议,从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出台推动家庭托育点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为各省、市、区因地制宜推进家庭托育点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基本参考。如:给予政府补贴,减少税费,提供场地、专业培训和奖励等。加快推进家庭托育服务专业化建设。建议国家层面将家庭托育服务纳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专业体系。同时引导和支持家庭托育服务成立行业协会,以更好地促进家庭托育服务乃至整个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澎湃新闻)